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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处添加时间:2016年09月15日 访问量: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554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部署和河南省高等院校办学监测体系数据采集需要,学校决定启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是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与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由于填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单位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按时、准确上报,高质量的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对所填报的数据及相关信息认真核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本次数据统计,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等单位在填报纸质文档的同时,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网址:http://ndp.heec.edu.cn/)填报相关数据;其他单位填报纸质文档。

三、单位负责人需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在纸质文档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因各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不准确、未能按时上交数据信息,影响学校后续教学评估工作的,由各单位承担责任。

五、请各有关单位于1020日上午12点前,完成相关数据及信息的填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统计信息科(金明校区新行政楼621室)。

人:王

话:22822677(外线) 3656(内线)

电子信箱:hdshujutongji@126.com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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