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588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部署和河南省高等院校办学监测体系数据采集需要,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建立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将作为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并将应用到高校分类评价考核与生均拨款核算、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各项工作中。由于填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单位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按时、准确上报,高质量的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相关单位分工见附件1、附件2)。
二、各有关单位请于9月7日前,将《数据采集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统计信息科。
三、各有关单位须登陆“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ndp.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填报相关数据。为了便于修改和提高效率,可按照模板(见附件4)填报后,再行导入数据平台。
四、各有关单位要对所填报的数据及相关信息认真核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因自身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不准确、未能按时上交数据信息,影响学校后续教学评估工作的,由各有关单位承担责任。
五、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16日前,完成相关数据及信息的填报。单位负责人需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在报送纸质文档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文档和电子版均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统计信息科(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21室)。
联 系 人:王 涛
电 话:22822677(外线) 3656(内线)
电子信箱:hdshujutongji@126.com
附件:
1.《河南大学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河南大学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各相关单位细目)》
3.《数据采集人员信息统计表》
4.《数据填报模板》
5.《数据平台填报指南》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