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展规划处职能及机构设置

作者:发展规划处添加时间:2022年07月18日 访问量: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学校机关部门职责的通知》(校党发〔2014〕68号)的规定,发展规划处是校党委、行政负责学校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对发展规划处职责及下属各科室设置调整如下:

一、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

1.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负责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和督促各级规划的实施。

3.组织有关部门拟订学校专项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和评估各类专项规划的落实。

4.论证并提出学校重大资源配置方案。

5.论证并提出学校综合改革、内部体制改革和学院、学科专业调整方案。

6.负责组织开展学院中长期评估工作。

7.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修订和监督执行工作。

8.负责省部共建工作。

9.编印《高等教育规划与发展》《高教信息参考》《河南大学年鉴》。

10.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

二、发展规划处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综合科职责

1.协调各科室工作。

2.制度建设。

3.日常公文的起草、收发、登记、报批、存档。

4.外联接待、活动组织、会议安排。

5.内部事务管理。

6.组织开展学院中长期评估和事业发展年度评估工作。

7.发展规划处门户网站、“问道大学”微信公众号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职责

1.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2.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3.督促落实学校各项改革方案。

4.负责学校章程修订,提出管理体制改革与调整方案。

5.起草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重要讲话、报告。

6.负责省部共建工作。

7.重大改革项目进展季度上报工作。

8.研究型学院建设与评估工作。

9.编印《高等教育规划与发展》。

(三)规划管理科职责

1.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协调和督促规划的实施。

2.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等专项规划,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评估各类分项规划的落实。

3.对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进行整体设计,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并提出学校各校区布局、资源配置、学院及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

5.负责校发展规划咨询专家的联络工作。

(四)信息统计科工作职能(原校地合作科撤销,拟改为信息统计科)

1.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编制学校事业发展年度报告;综合分析数据信息,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2.收集、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信息。

3.汇总、整理学校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上报学校综合统计报表。

4.收集、发布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合作。

5.负责国家经济普查工作。

6.编印《高教信息参考》《河南大学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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