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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大学治理现代化的价值逻辑

作者:李立国添加时间:2019年11月14日 访问量:

  10月12日下午,“2019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年会”专题论坛“世界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新挑战与新趋势”在兰州大学召开。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李立国教授出席并作报告。报告摘编如下:
  促进和实现大学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制度保障。实现大学治理现代化,必须遵循正确合理的价值逻辑,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又要遵循大学之道的基本原理和高校办学规律,按照时代要求探索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现代化。具体来讲,就是要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和能力性相统一的原则。
  一、合法性
  合法性即大学治理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治理的总目标。大学治理现代化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是国家治理改革的一部分,要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方向、战略为指导。大学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国家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密切相关,随着国家制度的发展而调整、改革、完善。历史地看,无论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制度建设,还是20世纪80年代开启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完善、21世纪初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大学治理都是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密不可分的。站在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的高度来理解和认识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真正领悟大学治理的真谛,才能使大学治理现代化遵循正确的价值逻辑。
  二、合理性
  合理性即正当性,是指大学之治要符合大学之道,治理现代化要遵循大学学术组织特性和知识创新与传播规律,以大学治理守护好大学之道。经历了千年发展,大学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组织机构之一,并且其重要价值与日俱增。知识的发现、创新、保存、传播与应用,人才的培养与培育,科学的发展与技术的更新,社会的变革与进步,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及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与合作等,无不依赖大学作为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今天,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对科学知识和优秀人才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如何来保障大学组织的发展与学术的创新,如何来守护大学之道,需要符合大学之道的大学之治,以大学之道指引大学之治,以大学之治守护大学之道。
  三、合规律性
  合规律性,就是治理要遵循大学组织特性和办学规律,在内外部力量之间、外部的市场与政府之间、内部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平衡运行。大学组织是在外部环境与内部自主之间治理前行的,世界各国、各地区大学也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治理模式。有的是以外部主导的治理方式为主,比如政府主导的大学治理,市场力量影响主导的大学治理;有的是以内部学术力量主导的大学治理。那么,在大学治理中究竟有无规律可以探索,有无价值可以依循?大学治理需要保持内部自主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平衡,外部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的平衡和大学内部不同力量之间的平衡,在各种力量平衡中运行是大学治理的规律性体现,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大学治理的内部力量而言,学术与行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也要保持适度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教师、学生与管理团队之间在治理中建立互信机制,形成良性大学文化,由过去的分权、制衡、分治到合作、共治,由相互制约的“张力”变革为相互合作的“合力”。
  四、合目的性
  合目的性,即要从高校的办学定位、发展理念和文化传统出发探索适合高校办学目的的治理特色。从国际经验看,应该根据高校办学层次、类型、规模、办学传统,探讨不同的治理结构与方式。不存在统一的、完全一致的高校治理结构与治理模式,不同高校的治理结构依循学校办学目标、办学传统而设计。如美国研究型大学都有类似于我国学术委员会的学术评议会,由于不同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发挥作用与扮演角色有较大差异,其组成人员与运行机制也可以在具体治理实践中探索不同特点的组织方式。大致有四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管理负责人参与但无表决权。例如,斯坦福大学评议会包括了校长、教务长、秘书长、七大学院院长等重要管理者,但是这些人在评议会中没有表决权;第二种模式是管理负责人参与且有表决权。例如,哥伦比亚大学评议会包含了校长、教务长、研究生院院长、本科生院院长以及校长指派的核心管理者,在评议会中,这些管理负责人拥有表决权;第三种模式是管理负责人参与且构成评议会全部成员,如麻省理工学院评议会。这种模式的前提是全校教授会的体系非常健全;第四种模式是管理负责人不参与,如密歇根大学。这些模式符合高校办学目的的治理特色。
  五、能力性
  所谓能力性,就是要提高治理效能,形成有效的治理模式。大学制度转化为治理实践,必须要依靠治理体系的完善,依靠制度的依规有效运行,依靠科学合理的评价引导制度完善和治理运行。应该说,大学治理既是体系,又包含能力建设,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互为支撑的,治理体系的作用发挥有赖于能力建设,能力发挥要在治理体系的范畴之内,以治理体系为依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者相辅相成,但并不是说体系完善,治理能力就强。治理的制度先进与体系完善,还要落实转化为治理能力强。在治理实践中,应努力找到理论与实践的逻辑连接点,进行理论整合和实践探索,增强解释力和实践功用。其逻辑连接点就是大学治理需要遵循一定的价值理念,达成一定的治理效果。把治理的价值理念与治理效果结合起来,既不能只考虑达到治理效果而采用不符合规则的治理手段,也不能固守僵化的价值理念而不考虑治理的有效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共识理念指导下,结合实践创新治理方式,提高治理的有效性和效率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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